逆權侵佔是形容一個人侵佔一個地方而未受阻礙長達十二年,即可申請正式佔有該地方。當中的爭議點是 : 為什麼被侵佔的人在其地方開始被侵佔時不作反應呢 ? 法律問題在此不深究,作者希望在此帶出一個心理學名詞 : 約定俗成。
在我們生活中有很多所謂規定其實都只是約定俗成。例如為什麼午飯時間一定就是十二時至一時呢 ?當所謂規定訂立之初沒人反對,最終會去到一個地步就是大家都默許了,這就成為所謂的規矩了。到後來如果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當或被佔便宜了,最終都會因約定俗成的不明文規矩而被迫服從了。
這些情況於辦公室環境中往往時有發生。我有一位朋友是一所辦公室的主管,工作十分繁忙。她把全副精力都用在幫公司處理對外事務,雖然辦公室的內務如茶水間管理、電腦維修等等都屬於她的管轄範圍,但因她已經用盡心機幫公司處理外務,因此辦公室內的事務她只好暫且交由一位辦公室助理來負責了。慢慢地,她在百忙中發現有同事在辦公室辦理集運代收,有時又會叫外賣在辦公室內開派對,令原來所訂的午飯時間由一小時大幅增加至超過兩小時,亦有同事用公司影印機彩色印刷其子女家課作練習之用等等,整個辦公室人人軍心散漫,無心工作。那位朋友意識到她應該要管一下辦公室內務,令辦公室的秩序回到她管理的時候那樣。
因此她下令午飯時間不可以叫外賣到會,怎料辦公室助理立即跳出來為各位同事代言,說很久前同事已經開始了這個習慣又沒人阻止,還以為是獲她默許呢 ! 助理還說,現在才來阻止的話,對同事打擊很大,大家工作都不快樂了,又怎能為公司打拼呢 ? 那位朋友無奈下先整頓其他事務,怎料下屬都說要先問問那位助理,畢竟規矩向來都是她訂的吧 ? 那位朋友只好慨嘆,她辦公室主管的位置,好像就這樣被助理「逆權侵佔」了。生活中有很多這類情況,如果有什麼不對的事情正在發生,最好還是盡快處理,不要讓自己的權限被「逆權侵佔」了。
林嘉良博士
香港理工大學醫療科學博士
美國彭博大學工商管理博士
香港註冊護士
加拿大註冊心理學家
香港心理治療總會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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